《何以笙箫默》版权纠纷不断 乐视光线抢破头

2014年12月03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游金地
  就《何以笙箫默》的电影版权问题,乐视光线两家公司吵得不可开交,乐视影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何以笙箫默》进入制作阶段,又引发事端。

  12月1日,乐视影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何以笙箫默》进入制作阶段,该消息立刻引起网友议论,因为上个月原著者顾漫还在微博上表示《何以笙箫默》会由光线影业拍成电影。消息爆出4小时后,顾漫在微博上再次发出版权声明,称“乐视电影版权已到期”。对于此版权纠纷,乐视有限公司于12月2日发表长微博回应此事,称“乐视影业于合同期间内完成剧本改编,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同时透露电影已进入开机状态,对散步谣言的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月2日16点03分,乐视影业有限公司回应近日关于《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的声明,称:“2011年9月10日,乐视影业与顾漫签约,取得独家电影剧本改编权,合约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改编的剧本著作权全部归乐视影业所有,乐视影业有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


  乐视影业还透露,称:“乐视影业于合同期间完成剧本改编,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于2014年8月20日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同时签约电影主创、主演。目前,项目剧组筹建完成,已进入开机阶段。”并强调称:“乐视影业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著作权及拍摄权。任何人散布与事实不符的谣言并损害乐视影业权益的,乐视影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的权利。”


  据报道,12月1日,乐视影业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何以笙箫默》进入制作阶段,男女主角分别是黄晓明和杨幂,消息并表示乐视影业在三年前获得该片电影版权,同时还附上该片于今年8月20日获得的拍摄许可证,有效期两年。谁料4个小时之后,原著作者顾漫在微博上发出版权声明,称“乐视电影版权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新的电影版权已经签给了光线影业。同时她还将对乐视擅自申请注册“何以笙萧默”商标一事究竟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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