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落实好《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大常委会1号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物协有关物业行业发展的情况和面临的矛盾以及问题,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
为了落实好《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大常委会1号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物协有关物业行业发展的情况和面临的矛盾以及问题,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委员王岩坡、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议处处长朱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议处主任科员王天岩参加会议,市人大代表、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赵金旭、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鲍世有等参加会议。


最后,赵金旭会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表示,《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指导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向人大、政府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信息,充分表达行业的意愿和建议,是行业组织应尽的义务。同时也非常感谢市人大法工委重视行业的发展,倾听行业的想法、建议和呼声。
现在《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亟待出台,物业行业也翘首期盼。如何才能出台一部既结合大连的实际,又能够解决问题,还“解渴”的法规,对大连来说是任重道远。《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条款已经非常细化,大连的《条例》能不能另辟蹊径,从打造红色物业和监督委员会这两个角度突破。这两种模式在大连乃至全国都有先例,打造红色物业是中央组织部从武汉发起,但是最出彩的却是南宁。武汉发起打造红色物业之后,大连市委组织部就来物协调研探索红色物业,协会也强调加强党组织建设,我们不仅仅在企业建立党组织,而且还要把党组织的视角延伸到各个物业管理项目。如果《条例》当中旗帜鲜明的提出建立“党建引领、三方联动”的机制,任何一个物业管理项目都应该尽快建立党组织,业主委员必须有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由党组织安排每家每户投票。如果这样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它是公道的、正派的,物业也会积极的配合,这样对物业和业主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监督。
第二个就是成立监督委员会。中共中央的文件非常明确的提出,探索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物业专业委员会。就是街道、社区专门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业主和物业开会,监督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这样一来就会规避诸如恶意投诉、财务公示、业主委员会素质、退出机制、违章行为如何上报之类的问题,化干戈为玉帛。
立法的过程是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助推物业行业规范发展的过程。打造红色物业和监督委员会如能在《条例》中体现,不仅仅是对大连乃至全省、全国起到推动物业行业良性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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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连市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