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企业用人、就业人口培训需求等情况,结合《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2年版)》(大人社发〔2012〕59号)(以下简称首批目录)发布后的执行情况,制定《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首批目录继续有效。对首批目录中无定点培训机构或其数量不满足招标需要的职种,2013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标。两批目录中培训补贴范围、培训课时、课时补贴标准等方面有区别的职种,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并从本文件发布后开班备案的班次开始执行。
二、除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外,其它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资质认定机构须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并服从监督管理,其评价结果方可作为享受市政府补贴的依据。
三、对已享受一次政府补贴培训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两批目录规定的职种中,再获得一次晋级或另一职种培训和鉴定补贴。
四、普通高校在校生按有关规定参加两批目录内本专业所涉及职种政府补贴培训,按大政发〔2011〕44号文件只享受实训和鉴定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