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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期间我市严查旅游市场

2013年10月07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游金地

    昨天,国庆节黄金周假期进入了倒计时,大批游客踏上了返程之路。我市高速公路自驾车返程车辆增多,但高速公路后盐收费站双向通行状况良好,未出现拥堵状况。三大口岸返程游客进入高峰,航空、铁路、公路积极调整运力,增加运营能力,确保游客及时返程。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施行。这个“十一”假期成为该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旅游黄金周,为确保假日期间我市旅游市场的繁荣稳定,确保市民、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大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在黄金周之前,市旅游局聘请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同志和相关法律专家,对《旅游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研讨,通过多种形式对《旅游法》进行宣传普及,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强化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依法做好导游服务工作;加强对市民和游客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出游。

  黄金周期间,针对《旅游法》的内容,我市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旅游、物价、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旅游市场,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旅游合同、旅游行程、旅游广告等环节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对 “一日游”市场的管理,查处无证经营的“黑车”、“黑导”以及在车站、机场、码头及星海广场等主要景区门前拉客、抢客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汽车、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对野战、漂流、射击、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的大众娱乐场所检查。各区市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也加大了对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跟踪旅游服务质量动态,及时解决旅游纠纷,提供旅游咨询服务。金石旅游集团、旅顺旅游集团、中国旅行社总社(大连)有限公司等旅游企业,针对《旅游法》实施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层次及时进行全员普法,有针对性地调整旅游产品线路,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全市旅行社严格按照《旅游法》与游客签订合同,杜绝了“零负团费”、“买团卖团”、随意改变旅游线路、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等违规行为,服务更加规范;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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