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家企业中,代理人(经理)是没有权利给自己确定工资水平的,他的工资水平是由老板决定的。而国企真正的老板缺位,国企高管就“趁机”给自己定一个比较高的薪资,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价。
国企普通员工得到的福利的数额不如高管以高薪形式谋得的福利那么大,但在性质上都是不合法,都属于内部人为自己谋利益。决不可在高管降薪的同时,又纵容职工的福利。
记者:近期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是社会关注焦点,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就表示对央企高管降薪没意见,因为跟工人比还是高得多,还说想赚大钱最好离开国企。你怎么看?
朱海就:降低国企高管薪酬可以视为另一场反腐败。国企高管的高薪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腐败收入。为什么说是腐败收入呢?因为国企的高薪是垄断权力的变现,而不是市场贡献的体现。借助于国企,在国企任职的政府官员“合法地”获得了高收入,国企成了利益输送机制。
假如承认国企存在的合法性,那么高管的收入就应该参照政府公务员水平,而不是同行业的市场水平。国企高管的收入和市场职业经理人的收入不具有可比性,这是由企业产权的性质决定的。国企其实没有真正的老板,政府也是我们所有人的“代理人”,政府委派的高管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在任何一家企业中,代理人(经理)是没有权利给自己确定工资水平的,他的工资水平是由老板决定的。而国企真正的老板缺位,国企高管就“趁机”给自己定一个比较高的薪资,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价,这种情况在真正的企业中是不会发生的。国企薪资问题的源头就在产权不清这里。
由于是自我定价(即便是政府的定价),国企高管的高薪是不合法的,并且同样也是不合理的。国企所处的市场一般不向民企开放,国企享受着免于被民企竞争的权力。国企还享受着廉价的资金、土地和政府给予的投资项目等等,可以说,“躺着就把钱赚了”。这些特权的存在意味着国企的利润不能反映高管的经营能力,也绝非创新的结果。由于特权的保护,国企并不面向市场,本质上只是一个生产单位,而非企业。所以,国企高管的收入绝不应该参照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经理人,参照相应级别的公务员相对比较合理。
所以,傅成玉说“想赚大钱最好离开国企”没错。但这恰好凸显了国企自身的矛盾,哪个能干的人不想赚大钱呢?既然国企不欢迎想赚大钱的人,那么也就相当于拒绝了能干的人,那你还指望一帮庸才替国企保值增值?除非傅成玉的潜台词是“国企搞得好搞不好都无所谓”,那才符合他的逻辑。
可见国企的薪资问题是个“悖论”。这个悖论在国企这个制度框架内是无法有效解决的。更准确地说,国企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薪资问题的出现只是国企悖论的体现,而非病因。假如只是在结果上动手术,而不去清理产生问题的源头,终究都是舍本逐末。当国企的产权问题、垄断问题或特权问题得到解决,企业真正面向市场之后,那么薪资问题只需交给市场就可以了,根本无需行政力量的介入。这种介入本身就是干预市场的体现。
记者:好像很多单位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收入差距也挺大。今年中秋节很多国企职工、公务员抱怨单位连月饼都不发了。人民日报也发文称反腐不能反职工福利。你觉得职工福利算腐败的一种吗?
朱海就:国企职工的福利是腐败。职工福利多了,税收和利润受侵蚀,所有者的利益就受损害,也就是说伤害了作为非国企职工的社会公众的利益。也许就个体来说,国企普通员工得到的福利的数额不如高管以高薪形式谋得的福利那么大,但在性质上都是不合法,都属于内部人为自己谋利益,说得严重点是盗窃。我们常说国有资产流失,国企高管的高薪和职工的福利其实就是。所以,决不可在高管降薪的同时,又纵容职工的福利。
给国企员工和公务员发福利,相当于拿纳税人的钱发福利。要是他们能得到福利,普通百姓也应该有一份,这才是公平的。另一方面,国企普通职工的收入相比高管确实低得多,但已经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社会同样薪资水平的劳动的强度,国企普通员工的薪资已经大大地高于
社会平均水平,他们总体上其实已经拿多了。
记者:很多国企员工、公务员会说,私企也给员工过节费等各种福利啊。这两种福利一样吗?
朱海就:如上所述,国企高管的高薪和职工的福利是“不合法”的,国企没有权力自己支配薪资和福利。国企的性质排除了合法地确定薪资水平的可能性。如果自己支配,那就违背了国企的性质。但私有企业就没有“合法性”问题,资产是企业主自己的,产权很清晰。职工的薪资和福利都是老板拍板的,老板想怎么给员工增加福利都可以,那是他自己的事,比如谷歌公司的福利据说就很让人眼红。